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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企业准营(开饭店)”一件事办事指南

来源:行政审批分局 发布时间:2023-12-22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适用范围

葫芦岛市辖区(除市属经济开发区、市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已获得市场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利用已有建筑物独立设置,为群众提供餐饮服务的行业群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设立”、“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设置招牌设施审批”业务。

三、办理目的

为深入优化“企业准营(开饭店)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推动市场监管、消防、住建等部门服务流程再造优化和信息共享,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更好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申请主体

由从事已获得市场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申请。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受理

当事人到葫芦岛市政务服务网一件事办理专区线上填写电子表单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审核办结

线上申请后,市场监管、消防、住建部门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分别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市场监管消防部、住建部门当事人发放办理结果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明

2.房屋租赁合同

3.除营业执照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场所平面布置图

5.经营场所和主要设备布局、操作流程示意图

6.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7.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和《自动售货设备登记表》

8.食品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9.《食品经营连锁企业“先证后核”意见书》复印件

(二)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明

2.房屋租赁合同

3.经营场所和主要设备布局、操作流程示意图

4.场所平面布置图

5.消防安全制度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办结单,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明

2.房屋租赁合同

3.除营业执照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牌匾设置彩色效果图

5.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七、协同办理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消防部门、住建部门

八、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收费

十、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发证

十一、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十二、咨询途径

兴城市:葫芦岛市兴城市政务服务中心:0429-5890063

绥中县:葫芦岛市绥中县政务服务中心:0429-6116124

建昌县:葫芦岛市建昌县政务服务中心:0429-7990110

连山区:葫芦岛市连山区政务服务中心:0429-5030015

龙港区:葫芦岛市龙港区政务服务中心:0429-3055220

南票区:(1)南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九龙分局:0429-4927040

(2)南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虹螺岘分局:0429-4201434

(3)南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龙腾分局:0429-4927065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毛屯路2号市场监管分局大厅:0429-4402006

十三、办理机构及地址

兴城市: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临河大街38号兴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西侧大厅9号窗口

绥中县:葫芦岛市绥中县滨河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38号窗口

建昌县:葫芦岛市建昌县河东新区馨苑桥北(新区医院桥北)政务服务中心3305窗口

连山区:葫芦岛市连山区滨河路4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    市场局综合窗口

龙港区: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26号龙港区政务服务中心c座1楼112窗口

南票区:(1)葫芦岛市南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九龙分局:南票区九龙街道新兴社区南海街13号

(2)葫芦岛市南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虹螺岘分局:南票区虹螺岘镇虹东村

(3)葫芦岛市南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龙腾分局:南票区打渔山幸福路3-5号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屯路2号市场监管分局大厅

十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早上8301130 下午:13301700


                                                                          

【责任编辑:耿永坤】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