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网站地图|RSS订阅
当前位置:首页>资讯>通知公告 > 正文

葫芦岛市申报第十一届辽宁省省长质量奖
初审合格组织名单公示

来源:质量发展科 发布时间:2025-10-09

  为严格落实评选表彰审核公示的相关要求,经资格审查,我市共有4家组织通过第十一届辽宁省省长质量奖初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1.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2.孚迪斯石油化工科技(葫芦岛)股份有限公司

  3.泰德尔物联(辽宁)有限公司

  4.辽宁帝华味精食品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14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葫芦岛市市场监管局反映。反映意见和建议时,请用真实姓名、单位,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9-96315-2511

  邮箱:hldszlk@163.com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7号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编:125000

【责任编辑:于佳玉】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