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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轧带肋钢筋等6种产品需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来源: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4-08-1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国发〔2024〕11号),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通知》(国市监质监发〔2024〕65号)等文件要求,我省对冷轧带肋钢筋等6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同时调整化肥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

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生产企业可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向省市场监管局申请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自2024年9月25日起,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上述产品。

化肥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由告知承诺调整为“先核后证”审批。企业新申请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及已获证企业申请延续、许可范围变更业务的,按照“先核后证”审批流程执行,不再实行告知承诺和免实地核查。

调整后,我省实施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共计14类27个品种。

 

【责任编辑:耿永坤】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