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安排,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165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6大类,其中合格164批次,发现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本次抽检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局已安排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信息.xlsx
附件:2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