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
为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维护酒类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4月以来,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违规行为。
严把生产环节源头。对全市酒类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开展“拉网式”排查,突出包材库房、包装环节、成品库房等重点场所,检查标识标签、销售记录、进货查验记录、委托加工合同等,严查是否生产或受委托生产“特供酒”。
排查食品经营售卖。对酒类销售者开展全面排查,以大型商超、仓库等为重点,严查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对私人会所、“一桌餐”、特色餐厅、主营商务宴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深入排查,以酒水单、仓库、结算单等为重点,严查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
强化广告宣传监管。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相关生产经营者开展重点排查,严查是否存在“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广告和信息。
筑牢消费提示防线。以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发布严禁制售“特供酒”倡议书和警惕“特供酒”拒绝“特供酒”消费提示,广泛宣传“特供酒”本质与危害,让消费者真正了解“特供酒”的消费陷阱,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处置公众反映涉及“特供酒”问题的投诉举报。
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对摸排发现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全链条溯源排查,查明问题产品进货渠道、流向和购销台账,深挖“特供酒”生产源头、包材印刷制作源头、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信息发布源头,依法查处“特供酒”制售链条上相关生产者、经营者、印刷者、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平台等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掉“特供酒”制售源头。
截至目前,全市共监督检查酒类生产者80家、酒类经营者795家、监测传统媒体广告2300条次、抽查户外广告5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立案查处相关案件5件,罚没款共计5.22万元。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酒类市场假冒、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酒类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