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检验检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检验检测有关理论、技术及法规的研究;提供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为政府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二)负责开展有关行业产(商)品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开展计量器具、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检定等工作。
(三)负责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监)测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开展产品质量相关标准、设备能效、检验检测等方面的测试工作;负责推广普及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方式。
(四)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药物滥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相关事件的监测、评价、调查、收集、核实、分析及上报等工作。
(五)负责承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各种监督检验检测工作,配合开展产品质量合格率抽查的检验检测工作。
(六)负责开展有关领域检验检测相关技术指导及业务培训;承担检验检测方面有关标准的培训及宣传工作。
(七)负责开展有关领域产品质量信息测报工作。
(八)负责开展标准查询、应用及标准化的推广工作。
(九)承担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相关服务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服务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维护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产业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承担个体劳动者党组织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十一)负责市场监管系统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与维护工作。
(十二)负责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和监督工作;负责检验报告抽查、质量考评工作;负责中心项目申报、技术评审工作;负责中心检验检测资质认证管理;负责仪器设备采购、检定、技术改造等;负责检验实施细则、规范的更新指导工作;负责中心科研项目管理、技术引进、成果应用等;负责技术人员、设备、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为纳入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内设5个科室,包括:党群科、综合管理科、计财科、药械化科、科技与质量管理科。内设机构包括:葫芦岛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葫芦岛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葫芦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葫芦岛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葫芦岛市消费者协会秘书处、葫芦岛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服务中心、葫芦岛市市场监督局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3358.7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58.7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二)支出预算3358.7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735.18万元;
2.项目支出623.54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209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623.54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278.1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纳入预算人员变动调整及单位自有资金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一般事业单位: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6年,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9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34.8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无此项预算资金。
2.公务接待费0.3万元, 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此项金额与上年预算金额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5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公用车辆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费34.5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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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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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
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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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4.8 |
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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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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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0.3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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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4.5 |
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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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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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
34.5 |
34.5 |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26年年初预算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其中: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100万元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2026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6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623.54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8.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2026年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参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