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6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6年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专项工作和重大执法活动,对跨区域案件、重大案件依法进行查处,负责对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三)负责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服务)、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四)负责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下同)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业、盐业、酒类食品安全等相关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负责经营无合法来源凭证的进口食品、网络销售食品等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五)负责职责权限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经营和使用中的相关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方面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七)负责登记注册、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违法直销、传销、经营无合法来源凭证的进口商品、广告、合同、拍卖等相关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八)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九)负责依法配合查处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实施垄断牟取超额利润的违法行为工作。
(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假冒专利、侵犯商标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依法查处盐务和商务领域内的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举报投诉平台信息化建设及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受理投诉举报,查办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负责指导县(市)区有关市场监管咨询、投诉的受理和处理等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其它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为纳入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内设24个机构,包括:
1.党群综合科
2.人事科
3.后勤保障科
4.法制科
5.业务指导协调督办科(专项整顿办公室)
6.举报受理科
7.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渤海大队
8.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兴工大队
9.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连山大队
10.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化工大队
11.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站前大队
12.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石油大队
13.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锦郊大队
14.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打渔山大队
15.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寺儿堡大队
16.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市场大队
17.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马仗房大队
18.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玉皇大队
19.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商务区大队
20.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龙湾大队
21.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高桥大队
22.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虹螺岘大队
23.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九龙大队
24.直属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586.7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6.7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二)支出预算1586.7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576.73万元;
2.项目支出10.0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10.00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62.3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基数增加、退休人员增加、新增项目支出、另新增残疾人保障金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6年,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6.5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无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5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费16.5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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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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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
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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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6.50 |
1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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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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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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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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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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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
16.50 |
16.50 |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26年年初预算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其中: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100万元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6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6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1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物(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物(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9.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2026年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预算批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