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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

来源: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04

 

 

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检验检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检验检测有关理论、技术及法规的研究;提供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为政府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2)负责开展有关行业产(商)品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开展计量器具、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检定等工作。

3)负责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监)测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开展产品质量相关标准、设备能效、检验检测等方面的测试工作;负责推广普及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方式。

4)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药物滥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相关事件的监测、评价、调查、收集、核实、分析及上报等工作。

5)负责承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各种监督检验检测工作,配合开展产品质量合格率抽查的检验检测工作。

6)负责开展有关领域检验检测相关技术指导及业务培训;承担检验检测方面有关标准的培训及宣传工作。

7)负责开展有关领域产品质量信息测报工作。  

8)负责开展标准查询、应用及标准化的推广工作。

9)承担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相关服务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服务的监督检查工作。

10)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维护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产业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承担个体劳动者党组织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11)负责市场监管系统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与维护工作。

12)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1)党群工作科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干部年度(绩效)考核、日常管理、培训、劳资、社会保险管理等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

(2)综合科 负责文字综合、实绩考核、会务、网络维护、办公用品采买及日常管理维护、车辆管理、来访接待、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

(3)计财科 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中心财务管理,对各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固定资产的清查、处置、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承办各类合同经费的审核、预算、控制结算等工作。

2、分支机构

1)葫芦岛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负责全市量值传递和计量标准的研究测试工作,计量器具的标准、检验、检测、检定等工作。

2)葫芦岛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负责全市范围内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首次检验、监督检验或安全检验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等工作。

3)葫芦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负责产品和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有关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产品的委托检验,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等工作。

4)葫芦岛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负责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风险监测及委托检验工作,对质检人员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5)葫芦岛市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6)葫芦岛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服务中心 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维护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产业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7)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负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所属单位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与维护,提供信息保障和技术支持。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 

      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包括直属机构部门:   

   1、葫芦岛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2、葫芦岛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3、葫芦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4、葫芦岛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葫芦岛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5、 葫芦岛市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6、葫芦岛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服务中心

  7、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994.4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919.5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8.5%。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19.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74.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5%.主要是项目结转资金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486.14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补发绩效二是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自收自支)项目增加

(二)支出总计4994.4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382.8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95.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2.04万元,结转结余支出35.05万元。

2.项目支出1607.4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2%。主要包括检验检测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486.14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补发绩效二是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自收自支)项目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19万元。

主要是未完成的项目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70.71万元,降低94.4%,主要原因:一是支付项目等相关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1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7.75万元,项目支出1571.8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86.14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补发绩效二是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自收自支)项目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19.5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78.92万元,占8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06万元,占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8万元,占3.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65.59万元,占3.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78.92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0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0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0

5)信息化建设0万元0

6)事业运行2607.11万元,主要是事业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2%

7)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545.97万元。

8)食品安全监督支出25.84万元。

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06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47.6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6月不再缴纳风险调剂金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3.67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4)死亡抚恤13.97万元,主要是丧葬抚恤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去世

5)伤残抚恤8.98万元,主要是伤残抚恤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8.1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年初数不做预算,根据本年实际缴费支出。

7)退役安置支出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168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114.49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医疗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和在职退休人员减少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165.5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65.5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2万元,比上年减少11.94万元,下降18.6%,主要是缩减经费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保养维修、维护,保险检验,燃油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47.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85.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XX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检验检测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局共有车辆3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1032.83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8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资金使用率不够高效;二是部分项目开展不够及时。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二是督促项目进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进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责任编辑:耿永坤】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