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检验检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检验检测有关理论、技术及法规的研究;提供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为政府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2)负责开展有关行业产(商)品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开展计量器具、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检定等工作。
(3)负责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监)测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开展产品质量相关标准、设备能效、检验检测等方面的测试工作;负责推广普及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方式。
(4)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药物滥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相关事件的监测、评价、调查、收集、核实、分析及上报等工作。
(5)负责承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各种监督检验检测工作,配合开展产品质量合格率抽查的检验检测工作。
(6)负责开展有关领域检验检测相关技术指导及业务培训;承担检验检测方面有关标准的培训及宣传工作。
(7)负责开展有关领域产品质量信息测报工作。
(8)负责开展标准查询、应用及标准化的推广工作。
(9)承担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相关服务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服务的监督检查工作。
(10)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维护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产业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承担个体劳动者党组织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11)负责市场监管系统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与维护工作。
(12)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
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包括直属机构部门:
1、葫芦岛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2、葫芦岛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3、葫芦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4、葫芦岛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葫芦岛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5、葫芦岛市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6、葫芦岛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服务中心
7、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508.3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3403.1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7%。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03.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利息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05.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主要是项目结转资金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382.75万元,降低39%,主要原因:压缩经费。
(二)支出总计3433.4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50.6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7.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70.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9.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0.08万元。
2.项目支出782.7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2.79%。主要包括检验检测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760.37万元,减少33.89%,主要原因:缩减经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4.9万元。
主要是未完成的项目结转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388.8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未完成的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3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0.67万元,项目支出782.7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33.4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9.58万元,占81.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71万元,占10.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85万元,占4.22%;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36.27万元,占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9.58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主要是行政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主要是行政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2016.84万元,主要是事业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71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离退休79.9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0.29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死亡及伤残抚恤31.99万元,主要是丧葬抚恤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09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85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参公人员医疗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医疗86.38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医疗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务员医疗补助59.47万元, 主要是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水体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136.27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36.27万元,主要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9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招待服务等。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3.94万元比上年减少21.1万元,下降33%,主要是缩减经费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94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运行保养维修维护保险检验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0.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00.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50.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检验检测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3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涉及资金632.32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8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资金使用率不够高效;二是部分项目开展不够及时。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二是督促项目进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进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