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市市场监督局 |
从企业监管分局管辖的2024年度市本级应年报企业名录库中(不含分公司)按照不低于5%、不高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 |
检查企业报送公示2024年度年报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应公示而未公示的即时信息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201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7号)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 |
第2、3、4季度 |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网络监测等方式 |
从490家经济开发区分局应报2024年年报企业名录库(不含分公司)中按照4.08%的比例随机抽取20家 |
第3季度检查10家 第4季度检查10家 |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网络监测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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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60家高新分局应报2024年年报企业名录库(不含分公司)中按照3.57%的比例随机抽取20家 |
第3季度检查10家 第4季度检查10家 |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网络监测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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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5家杨家杖子分局应报2024年年报企业名录库(不含分公司)中按照4.8%的比例随机抽取10家 |
第3季度检查5家 第4季度检查5家 |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网络监测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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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市二手车交易市场企业名录库中按照不低于5%、不高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 |
二手车交易市场监管(检查企业报送公示2024年度年报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存在应公示而未公示的即时信息,检查市场经营行为)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201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7号)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 |
第2、3、4季度 |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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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市312家电子计价秤重点监管对象名单中按7%的比例随机抽取21家 |
对纳入强制检定管理目录的计量器具开展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752号) |
第2季度检查11家 第3季度检查10家 |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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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市拍卖企业名录库中按照不高于20%的比例抽取 |
对企业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行为、市场主体住所、公示信息、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 |
第2、3、4季度 |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