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第一批葫芦岛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
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各起草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葫芦岛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项目征集、需求研判、标准查重和对外公示,确定2023年第一批葫芦岛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1项。现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请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将计划任务落实到起草单位,并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确保按时完成任务。鼓励科研机构、社会团体、高校和龙头企业等共同开展标准研制工作。
二、地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应按照《葫芦岛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成立起草小组,制定起草计划,组织拟定标准草案。要广泛征求生产、销售、使用、检验、管理等有关方面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要努力提高标准质量水平,确保标准具有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三、地方标准的审查原则上采用会议审查形式。起草单位在完成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等工作后,经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标准审查申请。
联系人:魏秀红,96315-3501;孟醒,96315-3511
电子邮箱:hldscjbzk@163.com
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解读:《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第一批葫芦岛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