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专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持续加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工作,进一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提升产品质量,按照《辽宁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将从2023年1月至6月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打好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攻坚战,抓好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市局决定成立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专班。
专班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骆忠山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朱敬东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
刘希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文阁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周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哲 一级调研员
成 员:张 哲 价竞分局局长
王成山 公平交易监管科科长
窦春洪 广告监管科科长
李 淼 网络监管科科长
冯天峰 产品质量监管科科长
王冬云 知识产权保护科科长
杨爱华 药品监管科科长
朱 虹 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
田 波 办公室主任
赵 欣 新闻宣传科科长
杜立臣 综合行政执法队专项整治办公室(举报受理科)筹备组组长
专班由组长负总责,各副组长负责分管部门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价竞分局,具体负责人为价竞分局局长张哲,联络员为价竞分局副局长黄贤月,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总及信息报送工作。
二、职责分工: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负责的态度,调动精干力量,强化力量统筹,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坚决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各科室(分局、队)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价竞分局:全面加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监管执法,坚决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其他价格行为。
公平交易科:全面加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整治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网络监管科:全面加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网络交易监管,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平台企业加强合规管理。
广告监管科:强化广告监管,突出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的打击。
产品质量监管科:全面加强非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监管。
知识产权保护科:加大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监管。
药品监管科: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加大药品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本行政区域内新冠病毒疫苗、新冠治疗药品等质量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医疗器械监管科:加强医疗器械流通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办公室:做好后勤保障,加强统筹调度,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
新闻宣传科:做好宣传引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强化舆情监测预警,加强政策宣传,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广发宣传。
执法队:负责对相关科室移交案件线索的立案查处工作,坚决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三、有关要求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从重从快,坚决查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市场秩序。按照《实施方案》,2023年3月底前为重点治理阶段,广泛摸排线索,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3月至6月为巩固提升阶段,提炼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对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常态化治理。
专项行动期间,对市局各科室(分局)提供的移交案件线索提出如下要求:价格违法行为不少于2件,反不正当竞争、网络监管、广告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监管、药品监管、医疗器械监管不少于1件。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科室(分局、执法队)要于每周三12时前将本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文字材料以及专项行动统计表和专项行动汇总表报送市局专班办公室(价竞分局),并于每月22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月工作情况;于6月22日前报送正式工作总结。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也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成立专班,并于1月19日前将专班牵头局领导、专班具体负责人、专班信息报送员情况(姓名、单位、部门、职务、联系电话)报市局专班。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黄贤月 联系电话:13591968088
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解读:《关于成立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专班的通知》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