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提案》第20230141号的答复
张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百姓的健康甚至生命。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把保障食品安全放在突出的位置,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效能性和专业性。
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型升级,绿色防控技术得到普遍应用,农药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有效遏制。通过加快部分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加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强化质检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等系列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同时,综合运用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通过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方式加大处罚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
卫生健康委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收集食源性疾病信息和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污染数据,分析危害因素可能来源,主动发现食品中存在的安全隐患。2022年对我市6个县(市)区全面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环节为种植养殖业、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行业等;监测项目为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食源性致病菌、放射性食品。全年监测食品8类,监测样品417份,累计监测项目3486项,在276份食源性致病菌样品中检出3种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地区覆盖率、监测环节覆盖率、监测样品完成率三项指标均达100%。在我市设置33个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机构,审核上报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 440例,其中散在发生437例,聚集性发生3例,所有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机构未出现零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从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抽检等多环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一是全力推进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小作坊生产,推进小作坊提质升级,年内实现小作坊提升改造率45%;加强培训指导,继续开展全省“落实食品生产主体责任优秀企业评选工作”,推荐优秀企业3家;继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工作,考试覆盖率和合格率达到100%。二是提升食用农产品监管水平。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建设,督促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优化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系统,实现入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进一步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掌握我市农批市场基本情况、建立农批市场双重专人管理制度,并加强豇豆、韭菜和芹菜等重点品种的入场查验和信息化追溯;三是对重点问题实施精准治理。结合市场监管聚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食品安全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继续加强重点问题治理。更新学校校园及周边200米内食品经营者名录,将600余户全部纳入监督检查范围;联合教育、卫建、公安等部门联合下发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部署春季开学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工作,对学校食堂开展全覆盖检查,704所学校食堂自查率达100%;以消费者关注度高的、违法行为易发、高发、多发的聚集性商品交易市场、商城等为重点对象,对散装食品、保健食品、儿童食品等进行重点检查,严查临期、过期食品翻新销售,共检查经营主体2187家,发现风险问题149个,已全部整改完毕;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检查农村食品销售主体1462户次,发现风险隐患问题125个,全部整改完毕。四是强化抽检监测“靶向”能力提升。我市的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尽最大努力实现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生产、流通、餐饮等不同业态,重点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专项清理,打好 “早餐整治攻坚战”、“校园保卫战”、“消费聚集区阵地战”三大攻坚战,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2022年全市共完成监督抽检任务共计6072批次,其中中央转移支付任务502批次,其中不合格3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6.37%;列入国家计划的市县抽检任务5570批次,不合格食品14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2.57%,所有不合格食品案件均已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向社会发布了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