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过期药品管理的建议》第2020021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周立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过期药品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作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始终高度重视过期药品的监管工作。近年来,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充分利用药学志愿者、药学咨询等载体,在社区、学校、医院、药店等公共场所,采取设置宣传栏、张贴科普宣传海报、发放用药安全知识手册等形式,宣传正确使用与合理储存药品的方法,提高公众对使用过期药品和丢弃过期药品造成危害的认识。同时,认真开展了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专项整治,对我市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有力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
2020年,我局将主动作为,积极工作,不断探索处理家庭过期药品的长效机制。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合理用药的思想意识
持续利用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国家关于药品安全的政策法规,普及合理用药和过期药品危害的相关知识;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制作假劣药品展板,展示我市药品监管的工作成果;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典型案例,保持药品监管的高压势态;加强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培训指导,从源头上治理“小毛病大药方”。
二、开展公益活动,形成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为了帮助广大市民及时清理家庭小药箱,科学合理处置家庭长期存放的过期、闲置药品,我局计划结合2020年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联合葫芦岛日报社、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葫芦岛市回收家庭过期闲置药品公益活动,届时将有30家药品经营企业同时开展过期闲置药品回收和兑换物品活动,回收的药品将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监控下,进行统一存放并做无害化处理;市县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将派出执法人员对各药店的回收药品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整个活动在可控的状态下进行。目前《葫芦岛市回收家庭过期闲置药品公益活动实施方案》已完成,相关工作待药品宣传月活动启动时开展。
三、加强药品监管,打击各种涉及过期药品的违法行为
今年,我局将以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为重点,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药注射液等高风险药品的监管;切实开展药品流通领域、疫苗质量安全、第二类精神药品等专项整治行动;突出药品购进渠道管理,严厉打击不法商贩回收过期、闲置药品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家庭过期药品的处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立足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探索,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公众广泛参与、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