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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店零售行业的建议》第2020003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6-30

致公党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店零售行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药品零售行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药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事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多年来,我局坚持以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标,积极探索构建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风险排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了全市药品市场秩序。

一、贯彻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加强药品价格监管工作

(一)现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自20156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各部门要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其他药品价格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二)市场监督检查部门药品价格监管方式。市场监督检查部门目前主要依据《价格法》《反垄断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价格垄断行为进行监管。对涨价不合理且违法的,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对涨价不合理但尚不构成违法的,约谈敦促企业主动纠正,必要时与医疗保障部门一起采取公开曝光、中止挂网、失信惩戒等措施,督促企业主动纠正失当价格行为,暂停非正常涨价药品的挂网采购资格,惩戒涉嫌价格违法、欺诈骗保或严重失信的企业,曝光非正常涨价和垄断典型案例,遏制药价过快上涨势头。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药品监管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规范执业药师的行为。坚持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在社区、学校、医院、药店等公共场所,采取设置宣传栏、张贴科普宣传海报、发放用药安全知识手册等形式,宣传科学用药的相关知识,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同时,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的培训指导,督促执业药师遵守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保证在销售药品过程中,为顾客准确介绍药品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等信息。

(二)强化药品分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工作中,坚持日常监管和飞行检查相结合,要求药店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的规定,避免消费者将药品与保健食品混淆。同时,加强对精神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药注射液等高风险药品的监管;切实开展药品流通领域、疫苗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突出药品购进渠道管理,严厉打击药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聘用药品安全协管员,形成药品安全监管合力。为推动药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2020年我局计划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新闻工作者、学校教师、村社区)干部及关心药品安全的退休人员中聘请药品安全协管员,负责协助宣传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知识以提高公众药品安全意识;向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药品经营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向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市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强化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保健食品是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严格执行分区、明示销售。

(一)开展保健食品五进宣传活动。开展保健食品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科普宣传活动,活动以科学认知保健食品、明白理性放心消费为主题,重点宣传保健食品的基本概念、功能声称、适用人群、标签标识等基本常识和广告管理、生产经营要求、相关监管制度、法律法规等。截至目前,进社区宣传17场次,进乡村宣传19场次,宣传播出视频短片1部、12次,进校园宣传31场次,进商超宣传17场次,接受消费者咨询共计95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6650份,通过移动云两次向社会推送保健食品安全消费警示短信共计50000条,形成保健食品宣传、监管、执法、处罚的闭环,让保健食品安全消费深入人心,销售者合法合规经营,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持续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围绕治理保健品行业乱象百日行动回头看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针对六个整治重点”“十项违法行为十一项任务分工开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检视问题、整改问题,查处一批保健食品领域虚假宣传、非法添加典型案例,巩固百日行动集中执法阶段良好治理态势,防止违法行为反弹,推动建立保健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各行政执法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强全方位监管,并同城镇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建立固定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利用他们对辖区情况较熟悉的优势,收集辖区内是否存在违法销售保健品的相关证据,及时摸排走访调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整治。同时,重点对养老院和相关民营服务机构进行排查,明确法人。加强对所谓的敬老活动,赠送、售卖等手段推销保健品的或非法集资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五一、中秋、端午、国庆期间各种组织机构开展敬老活动认真核实。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452人次,检查经营主体675家,查办保健食品类案件9起,办结6起,刑拘7人,取保1人,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涉案金额20余万元。

(三)充分发挥监管合力抓好受理举报投诉。在市场监管系统内形成统筹组织,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公平交易和价监部门做好组织查处虚假宣传、传销、违规直销和价格违法等工作,并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消保部门组织查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广告监管部门要做好组织查处保健品市场等重点领域违法广告的工作;网监部门组织好全市系统网络执法、网络监测工作;食品经营监管部门负责标识标签及溯源监管。其他业务条线按照职责,积极参与,切实形成执法合力。充分运用网络、电话等投诉举报平台,挖掘案源,发动人民群众踊跃投诉举报违法线索,有效提高打击违规违法行为的精准性。注意舆情应对和处置,及时回应群众呼声,维护群众自身权益,确保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得到广大百姓的认可。

四、加强广告发布监管,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乱象

(一)加强大众媒体广告发布监管。按照职权划分,大众媒体发布广告行为的监管实行分级管理。即市传媒集团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县(市)区大众媒体单位的管辖权归属各县(市)区市场局。2017720日,原市工商局召开《全市大众媒体违法广告专项治理暨行政约谈会议》后,市属媒体树立正确广告导向,已停播了所有违法药品、保健品广告。在省市场局广告监测抽查中,市属媒体单位广告违法率在全省范围内长期处于低水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开展定期广告监测,增强监管的主动性、准确性,以及提升监管效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对违法药品广告、保健品广告严抓不懈。2019年,按照省局部署,全市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加大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违法广告执法力度,发布《关于做好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涉及广告监管方面工作的指导意见》,将违法保健品广告的整治列为全年的重点工作。并结合2019年我市创城工作,对广告监管工作,尤其是医药广告监管在全系统做了安排部署。今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落实力威市长大口径、大格局的讲话精神,继续开展违法药品、保健品广告整治工作,营造我市积极、健康的广告市场秩序。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广告,一经查实,严格处理。对违法主体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及时公示,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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