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20200246号提案的答复
魏青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黄晓霞副市长协调市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协商,您提出的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建设的建议完全采纳,现就市政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及您关心的问题答复如下:
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坚持底线思维。聚焦风险隐患,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杜绝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二是坚持大局意识。要将食品安全工作融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时代葫芦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大局,以“重强抓”专项行动为抓手,建立全链条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三是坚持监管创新。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运用新思维、新方式、新举措,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提升监管效能。四是坚持源头治理。集中力量,强化问题线索摸排,追根溯源,从源头和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五是坚持疏堵并举。既要关停一批无证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单位,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又要开展规范化建设,努力扶持一批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其规范发展,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一、确定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向深入。校园、农村地区,餐饮、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业食品安全质量明显提升;全市完成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6家;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达到6条,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达到60家;小作坊规范化管理示范店50家;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达到6家;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自查报告率达到90%以上,公开承诺率达到100%;“互联网+明厨亮灶”“互联网+信用”监管等监管模式初步建立,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沟通合作更加密切;源头治理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风险分级管理等监管制度逐步完善;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全过程、全流程、全链条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二、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五大行动”
一是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推动校园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信息公开、校领导陪餐、食堂食品原料公开招标和定点采购等制度。二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全面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三是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不断提升“明厨亮灶”覆盖面,实施“明厨亮灶”+互联网监管,全面落实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及入网商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网络餐饮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四是开展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渠道,建立重点销售商清单,制定婴幼儿配方乳粉重点经销商监管制度规范,提高源头控制水平。五是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持续开展科普宣传,将保健食品“五进”宣传延伸到旅游景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重点防防范老年人消费误区。
三、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五大活动”
一是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深化“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严格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市至少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6家。二是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全市创建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达到6条和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达到60家。三是开展小作坊规范化管理示范店创建活动。全市创建50家示范店,市局适时组织抽查考核;继续开展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规范化小作坊比例达到30%。四是开展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至少推出6家示范店,广泛发动保健食品经营者参与创建活动,在创建单位开展“五公示”活动,向消费者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专区牌、食品安全承诺书、保健食品警示用语、防骗宣传单等内容。
四、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一是推动重点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小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冷库、重点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公开承诺率达到100%。二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年内在产食品生产企业,重点销售单位、餐饮单位自查报告率达到90%以上,三是加强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抽查考核。建立考核题库,规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法规知识随机抽查考核。全市现场抽考生产经营企业总量200家以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考核结果全部实行网上公开。四是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人员管理等规定,全面推广色标管理、“餐饮4D管理”等先进管理方式方法,年底前,规模以上社会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关键岗位规范化比例达到70%以上。五是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严禁农(集)贸市场、商超等场所销售活禽和违法违规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内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严禁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六是开展“互联网+信用”监管。执行全省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办法,运用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系统,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和信用水平,提升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
五、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卫生健康部门全面开展各项风险监测工作。 2019年至2020年4月30日,共采集样品380份,累计监测项目1023项,样品采集率、监测地区覆盖率、监测环节覆盖率、监测样品完成率均达100%。二是开展“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行动。发展改革部门加强粮食质量监督检查,督促粮食企业严守收储和出库关。健全为农户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粮食产后烘干储存销售服务体系。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三是持续开展种植养殖环节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农业农村部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开展“利剑”行动,重点整治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中使用禁用、限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监管名录,将蔬菜、水果、畜禽、养殖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名录库。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不合格农产品信息,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四是深化风险评估加强科普宣传完善应急机制。查找重点蔬菜、水果风险隐患。对已知风险深入评价危害程度和产生原因,掌握风险关键控制点,制定管控技术措施。对未知风险进行全面排查,研究风险来源,及时提出预警建议。实施全天候舆情监测,对重点舆情快速反应、持续跟踪、全面研判、积极引导。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针对问题多发地区和重点品种,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五是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和自我承诺。推动建立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机制,促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衔接;进一步加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检测部门应用平台开展相关工作。深入落实追溯“四挂钩”要求,在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基础上,推动生产主体广泛应用国家追溯平台功能,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模式;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诚信档案,加强信用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文化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责任,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