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我市品牌推广建设,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第20200105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品牌推广建设,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征求了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的协办意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品牌建设工作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
(一)推动政策文件的制定和落实。制定《中共葫芦岛市委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意见》(葫委发〔2019〕17号)。提出坚持品牌牵动的基本原则,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打造葫芦岛质量品牌,鼓励企业争创国家和省质量奖项。到十三五末期,获得省以上“老字号”企业数量3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个以上。要建立品牌建设交流机制,组织品牌运营等服务活动,大力宣传葫芦岛品牌,讲好葫芦岛品牌故事。
(二)推进质量奖工作。在企业中积极推进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贯彻实施。一是组织两期针对性的质量提升专题培训,一期是为我市知名企业厂长(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举办的质量管理战略培训(47户企业参加) ,另一期是针对我市泳装产业在省抽中合格率较低问题(主要是标识不符有关要求),为兴城泳装企业组织质量管理专题培训(100余家企业参加)。二是组织凯森蒙集团有限公司、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益丰(集团)运动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优秀企业参加省长质量奖评选,推动企业卓越绩效先进管理评价准则的应用。
(三)推进品牌价值评价工作。一是组织14户企业参与国家和省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其中品牌价值评价值过亿元的是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04亿元)、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1.04亿元) 、建昌大峡谷自然风景区发展有限公司(39.47亿元)。二是组织企业参加2019年辽宁省品牌价值评价结果发布会,增强企业品牌意识,学习品牌营销经验,宣传我市企业品牌。三是开展品牌宣传活动,组织我市17家企业的21种名牌产品参加“葫芦岛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成就展”。推荐“六股河白酒”、“九门口白酒”和“要路沟小杂粮”参加了“辽宁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成就展”。
二、品牌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一)品牌意识需要加强,营销理念需要与时俱进。实现葫芦岛产品向葫芦岛品牌的转变需要企业重视起来。企业是品牌建设的主力,企业品牌意识需要提升,要重视有形的商品品牌,还要重视无形的服务品牌。我市的企业,特别是老字号企业要生存要发展,需要与时俱进,紧跟市场需求的步伐,既要有“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品质,更要有开拓市场、创造市场,满足新老顾客不同需求的市场营销能力。目前,市商务局正在做可行性研究,组织专家评委评选葫芦岛市级“老字号”企业。
(二)品牌培育机制需要完善。2019年以前,我市在品牌培育上采取过很多有效的方式方法,比如:市场监管局(原质监局、工商局)的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葫芦岛知名产品认定、葫芦岛著名商标评选等工作,对我市品牌培育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在2018年和2019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部停止类似的政府培育品牌的活动,后续的政府参与品牌培育的方式方法还在探讨中,从目前情况看,辽宁省市场监管系统在品牌建设方面只剩下品牌价值评价一项工作。
(三)品牌推广投入需要加大。品牌是培育的,更是打造出来的。企业(地区)既要有高品质的产品、高标准的服务,还需要下大力气推广营销自己的产品。需要政府加大财政投入,搭建品牌推广平台,有组织的开展本地企业品牌推广活动,为具有潜质的中小微企业的产品推广创造条件。另一方面,产品营销是市场行为,企业要合理预算营销经费,重视品牌的推广宣传。目前,市商务局计划在适当时机组织本市“老字号”赴全省其他市的“老字号”企业互通有无、互相参观学习。
三、品牌建设2020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质量管理培训,推广先进管理模式。依托凯森蒙集团(我市唯一获得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民营企业、2019年省长质量奖参评企业)和益丰运动服饰有限公司(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2019年省长质量奖参评企业)等质量管理示范标杆企业,通过质量管理培训、标杆企业经验介绍、专家咨询指导、近距离观摩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的推广应用,努力建成葫芦岛服装(泳装)产业卓越质量管理模式推广示范基地,带动葫芦岛服装(泳装)产业整体质量提升。
(二)加强品牌价值评价,促进争创品牌能力。落实省“重强抓”专项行动绩效考核指标,推荐我市不少于5户企业参与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指导各县区做好对企业的宣传、动员和申报指导。目前已经布置六个县区积极动员企业参加,预计全市申报企业会不低于12个。
(三)鼓励媒体企业对接,增加营销宣传氛围。鼓励大众媒体、营销策划公司、广告公司与企业对接,学习外省外市先进营销理念和方式,大力打造、宣传葫芦岛特色优势品牌。目前,我局正在与市广播电视台协商,准备开辟一个“品牌葫芦岛”的栏目,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多种载体宣传我市特色优势品牌,现在双方都在做可行性研究,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
(四)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增加财政资金支持。一是市财政预算我市农业品牌推广经费10万元。二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我市同标同质的品牌企业将优先考虑,支持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凭借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即可向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贷款。目前建设银行葫芦岛分行和浦发银行葫芦岛分行实现了融资服务。
(五)采取有效措施,弘扬“老字号”品牌。一是做好原有“老字号”品牌保护与促进。在秉承传统制作工艺基础上,学习现代先进工艺,研发拓展新产品。二是积极为“老字号”企业协调资金、项目等优惠政策,扶持企业扩大再生产。三是帮助“老字号”企业探索多种渠道销售模式,探索电子商务营销,协助企业产品在其他省市区进入连锁超市。四是做好符合“老字号”标准的企业申报工作。做好绥中“东和堂”医药公司申报“老字号”的后续跟踪及保障工作;绥中辽宁老字号“绥中忠华酒业”申报“中华老字号”的相关准备工作。
(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保护品牌知识产权。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冒名牌、商标、地理标志等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