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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残终端检测的建议》(第0018号)的答复

来源: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5-07-03

王华宝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残终端检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源头监管

(一)开展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2025年,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局针对生产、消费数量大的大宗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统筹开展监测工作,将生产中使用农兽药的菜篮子产品全部纳入监测范围,逐步扩大监测参数覆盖面,客观评估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及时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聚焦重点加强监管,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以来,我市持续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着力纠治养殖使用原料药、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夸大疗效等问题,积极开展兽药安全使用科普宣传活动,有效增强养殖场户安全用药意识,提高养殖环节合规用药水平。2025年,我市继续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整治网络违规经营兽药、兽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违规经营和使用、未经批准经营兽医体外诊断制品、经营假劣水产用兽药等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综合运用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双随机制度,抽查范围覆盖大中小生产经营主体,严防选择性抽查,抽查内容突出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针对重点地区、生产经营主体和产品加大频次,扩大参数,实施精准打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通过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方式加大处罚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

(四)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劣质农用薄膜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开展无证经营农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行为,清理取缔不符合条件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开展设施蔬菜用药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流动商贩违法经营行为。公布一批农资打假典型案件,提高农民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市场销售安全监管

(一)强化终端抽检覆盖,筑牢市场安全防线。不断扩大农产品终端检测范围,聚焦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学校食堂、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实现抽检样本从生产源头到消费终端的全链条覆盖。针对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等高风险品类,加大抽检频次和样本量,确保农残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同时,联合基层监管部门开展你点我检等专项行动,动态响应群众关切,提升抽检靶向性。 

(二)深化抽检结果运用,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抽检分离、检管结合机制,对抽检发现的农残超标问题,第一时间通报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追溯问题产品来源,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同时,定期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曝光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倒逼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多次抽检不合格的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检频次和执法力度。 

(三)推动食品检测省二级站的使用,提升检测效能。继续加强对全市各县(市)区食品检测辽宁省二级站使用的工作培训力度,积极推动全市食品检测辽宁省二级站的使用工作,持续完善食品抽检监测信息化平台,实现农残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动态分析和风险预警。

(四)坚决把好准入关。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一方面要求市场开办方建立商户档案,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定期检查索证索票情况,明确未履职造成食品安全风险的承担连带责任。另一方面要求销售者责任强制实施进货查验制度,留存上游供货商相关资质,鼓励使用电子台账系统实现溯源。二是优化终端检测。一方面推广检测准确率更高的胶体金检测法,在进入批发市场时这个关键节点把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检出来。另一方面扩大终端检测的覆盖面,探索推动除批发市场已经建立快检室的成功经验外,在重点点位,比如消费集中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学校食堂等成立简易快检室,再加一层保险。

三、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

(一)进一步加快部分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部分食用农产品实行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的通告》(葫农联发〔202231号)《关于进一步加快部分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葫农联发〔202232号)要求,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强化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的工作指导,推动农产品生产主体做到应开尽开,加强对出具合格证的农产品的检测,督促主体开展自检,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出具虚假合格证明的行为,确保承诺达标合格证内容真实性、格式规范性,切实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查验并留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购货凭证、其他合格证明。

(二)强化质检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飞行检查,强化质检机构证后监管。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人员培训,建立一支责任明晰、精简高效、检测能力强的农业检测队伍。

(三)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诚信档案,加强信用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文化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责任,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加强科普宣传

建立常态化科普宣传机制,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和生产消费知识。提升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引导放心消费。加强与主流媒体及相关辟谣机构的合作,及时识别并快速破除谣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持续强化食品全链条监管,加大农残终端检测力度,用高质量监管与全方位服务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于佳玉】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