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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建议》第09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0-07-14

马献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强化源头管控。我市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自责,在食品源头治理上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年初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葫芦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葫农发〔202022号)《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葫芦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葫农发〔202023号)等工作文件,完成农产品抽样29780个批次。其中,定量检测532个批次(种植业产品检测121个批次、畜禽产品390个批次、水产品21个批次),合格率为100%;快速抽检农产品29248个批次(种植业产品检测672个批次、畜禽产品28447个批次、水产品129个批次),合格率为100%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以果蔬、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为重点,市农业农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44人,执法检查156次,检查种养殖企业552家。重点检查规模种植业基地和“二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严查生产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物质、未执行安全间隔期规定以及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未附具农产品合格证和未按规定保存生产记录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畜禽养殖基地使用假劣、人用药和兽药原料药等违禁药物、在动物饲料和饮水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严查不执行兽用处方药和休药期规定、不落实用药记录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水产养殖生产单位持证、“三项记录”制度建立以及“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平台信息录入等情况,并向养殖户现场宣传疫情防控、健康养殖、规范用药的规定,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相关问题和注意事项。目前,我市绥中县已被认定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三是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市农业农村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盯紧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等区域,围绕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农机等重点农资产品,抓住生产、销售和使用等薄弱环节,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等手段,切实把“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到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中,给假劣农资来了一次“大扫除”。出动执法人员578人次,检查门店和企业597家,抽检农资产品总数383个,合格率为99.69%,办结案件1件,处罚0.5万元,发放宣传资料2.85万份,电视台宣传2次。四是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全面试行。印发《葫芦岛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葫农发〔202052号),进一步推动种养殖生产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生产基地、农村主要路口等显著位置张贴宣传单、悬挂标语,大力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推动合格证制度全面试行。目前,各县(市)区正逐步建立监管主体名录,确定首批重点实施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名单。五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宣传推介,提高认识。对科学施肥、安全用药培训活动开展宣传报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培训内容与成效,增强全社会对化肥农药减量工作的认识;推进精准施肥、精准施药促减量。在连山区开展设施蔬菜连作障碍示范和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综合采取农艺、生物、工程等措施,加快土壤修复治理,改善设施蔬菜耕地质量,以健康土壤生产优质农产品,提升设施蔬菜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在绥中县、兴城市、建昌县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整理开发测土配方施肥数据,改进优化肥料配方结构,及时发布施肥指导信息。开展精准施药促减量增效,推广自走式喷雾机、植保无人机等高效节药植保机械,替代跑冒滴漏的落后器械,降低飘移损失,提高喷雾对靶性,扎实提高农药利用率。强化病虫监测预警,做到精准测报。为达标防治、适期用药提供前瞻性指导,降低农药使用概率;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农药促减量。在绥中县、兴城市实施苹果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积极探索在苹果和设施蔬菜生产上有机肥替代化肥的有效形式,科学集成有机肥替代化肥的技术模式,探索有效服务机制。引导农民利用畜禽粪便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积造施用有机肥、加工施用商品有机肥,就地就近利用好畜禽粪便等有机肥资源,促进种养结合、循环发展。要彻底打破防治就是“打药”、统防统治就是“机械打药”的思维定式,变被动防治为主动预防。大力推广生态控制、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化学农药替代技术,促进无人机放蜂、性诱剂、杀虫灯关键技术措施标准化和机械化,适应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需求,从而利于对化学农药的规模化替代;优化化肥农药使用结构促减量。优化氮磷钾配比,促进速效与缓效、大量与中微量元素、有机与无机、养分形态与功能融合的肥料新产品研发;优化肥料结构,开展新肥料、新技术遴选,示范推广高效缓释肥料、水溶性肥料、叶面喷施肥料、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等新型肥料,不断提高肥料利用率。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替代剂量大、效果差、病虫抗药性风险高的老旧农药品种。优化农药品种结构,推行交替用药和轮换用药,促进农药结构性减量;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促减量。充分利用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防治效果好、效率高的优势和绿色防控生态、环保、安全的优势,促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提高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实现减量增效见规模、显效果。结合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项目,积极引进推广一批行之有效的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实现项目区的施药次数和化学农药使用量明显减少,主要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粮食生产安全得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同时,为贯彻实施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农药使用记录制度,鼓励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对作业轨迹、作业高度、作业面积、农药品种及施用剂量等实施客观、实时、可追溯的监管和记录,逐步消除农民“乱打药”问题的监督与治理盲区。将通过推进精准施肥、有机肥替代、优化农药品种结构,推行交替用药和轮换用药,促进农药结构性减量,扎实提高农药利用率,精准施药促减量。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和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六是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市卫生健康委开展了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反馈意见建议8条,备案食品企业标准22份,采集食品样品49份,累计监测项目537项,审核食源性疾病监测上报病例71例,努力确保我市监测地区覆盖率、环节覆盖率、样品完成率、退返合格率均达到100%;市生态环境局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制整治方案,对我市中葫矿业有限公司、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开展涉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借助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相关台账记录制度,保证进货查验制度、记录落实到位,索证索票齐全。大型商超继续建立完善电子化追溯体系。以连山区兴宫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和绥中县荣利蔬菜批发市场为重点,通过开展“蔬菜质量安全建设”,逐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压实市场开办方及销售者主体责任。3月开始,市市场监管局委托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对流通环节的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共计四大品类进行了监督抽检。同时进行了京东平台网络抽检,涵盖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三大类。合计抽检粮食加工品4批次、乳制品6批次、食用农产品30批次、食用油10批次,共50批次,总体抽检合格率为98.00%

 2、加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一是继续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全市共有食品生产企业260家,136家实现复产复工,已完成134家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工作,全市共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669家,小作坊食品安全公开承诺率达到80%;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5大活动”,申报创建省级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2家、市级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5家,申报创建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6条、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60家,申报小作坊示范店50家,组织6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参与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逐步推进5400家餐饮单位(占餐饮单位复产复工比例的70%)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机制,提高食品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和社会共治水平,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多举措解决食品加工环节滥用添加剂问题。加强食品生产单位、餐饮单位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和公示制度,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持续推进食品生产许可改革工作,规范许可审查;继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化管理,小作坊提升改造比例达到25%;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大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力度,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三是加强宣传培训,提升食品安全意识。紧紧抓住“食品安全”这一主题,市文旅局要求各A级景区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对照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加大自检力度,严格执行新员工岗前培训,后厨与餐厅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增强各级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安全教育与技能培训落到实处;严格广告播出程序,严格执行广告播出“三级审核”制度,自觉履行广告审查义务,认真查验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市文旅局组织全市8个播出(传输)机构签订《葫芦岛市广播电视播出(传输)机构签订杜绝播放虚假违法广告承诺书》,并对各台广告制播情况进行检查、抽查,防范涉及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广告的播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坚持监督检查和科普宣传相结合,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手册,提高其守法意识。四是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全市各职能部门不断加强信息管理,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204月,围绕网络舆情监测中发现的贻贝(海虹)麻痹性贝类毒素超标的食品安全风险,我市召开了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对食品安全风险因素进行了分析研判,明确防控措施,并发布了风险警示;围绕湖南郴州“固体饮料”舆情事件,组织对全市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673个,发现低风险隐患8个。今年下半年,市食安办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面向全体市民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维权意识,继续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3、建立健全组织和人才保障机制。一是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2020年预算安排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303.1万元。其中,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40万元,粮油检验费19万元,兽药饲料畜产品检验费62万元,药品监督抽检费48万元,市级产品质量监管经费94.1万元,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40万元。将开展“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行动相关经费纳入预算,2020年预算安排开展“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行动相关经费601万元。其中,投入市级储备粮储备、轮换费用325万元,投入豆油储备、轮换费用70万元,投入粮食仓储设备维修改造项目补助资金206万元。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聚力增效,为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资金支持。二是加强基层食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近年来,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原工商、原质监、食药)由省垂直管理改为划归地方政府管理,连山、龙港、南票、兴城、绥中、建昌6个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均由地方政府进行管理,人员招录、编制管理由各地方政府负责。为提高食品安全基层监管能力,我市继续深入推进食品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保障。目前,各县(市)区基层监管机构执法人员数、办公业务用房、执法基本装备、履职能力建设、文化建设等情况均达到标准,食品安全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100%,全部县(市)区均配备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三是推进食品安全协管员和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每个村(社区)均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去年我市已聘任243位第一书记担任食品安全协管员,今年将继续把驻村第一书记纳入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推进驻村第一书记尽快承担起食品安全协管职责,让食品安全协管员继续成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补充力量。去年我市共聘任市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23名,聘任县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63名,每个乡镇(街道)自行聘任乡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不少于10名(可兼任),今年将继续扩充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出食品安全意见、建议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4、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各部门间正不断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治理食品安全问题。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教育局,将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作为重点,对兴城市一高中等14所高中校园食品安全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校内超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对个别食杂店存在自查记录不全、临期食品未下架和有温度存放要求的食品常温下销售的情况,要求立即整改。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坚持打组合拳,实行联管联动,积极跟进疫情防控形势和生产主体生产现状,摸排主要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向全市养殖大户发出《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给所有养殖大户发送质量安全警示信息,积极开展打击水生野生动物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到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检查动物宰杀和检验检疫情况,严防输入性动物疫病风险。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巡查农贸市场,杜绝非法屠宰销售行为。目前,全市96个涉农乡镇全部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并通过省级验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正在筹建中。下一步,我市各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将监管触角深入到最基层,使食品安全旧顽疾、新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责任编辑:耿永坤】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