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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规范老年人保健市场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建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0-06-30

马献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老年人保健市场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建议收悉,市市场监管局充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与协办单位联系沟通征求意见,大力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扎实做好老年人保健品销售市场监管工作。目前,已收到市公安局协办意见,现就您关心的问题答复如下:

      市市场监管局一直高度重视保健市场监管整治工作,始终将加强老年人保健品销售市场监管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2019年,市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单位,会同公安、民政等9个部门协同联动、扎实履职,联合开展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各有关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670人次,开展协作执法15次,检查公园、广场、酒店、农村集市等重点场所、区域303个,检查保健类店铺392户,直销企业销售网点64个,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0次。

百日行动转段后,市市场监管局继续按照国家局、省局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要求,会同成员单位,大力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行动, 保健市场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来抓,融入到日常监管工作中。特别是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加强了对老年人保健品销售市场监管,并同城镇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建立固定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利用他们对辖区情况较熟悉的优势,收集辖区内是否存在违法销售保健品的相关证据,及时摸排走访调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整治。同时,重点对养老院和相关民营服务机构进行排查,明确法人。加强对所谓的敬老活动,赠送、售卖等手段推销保健品的或非法集资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在进一步巩固百日行动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建立保健市场整治长效机制,确保保健市场监管常态化。

2020年,我局在巩固2019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成果基础上,继续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来抓,着重加强针对老年人保健品销售市场的整治监管。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集中和分散宣传相结合,引导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提高对保健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二是全面开展保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部署,511月份各县(市)、区局将会同公安、民政、卫健委、商务、文旅局等部门联动,重点查处以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等为名,或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非法诊疗,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重点查处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重点查处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重点查处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知名人士、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等名义,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对其自身资质、所获荣誉等经营者信息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长效机制的建设。继续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加强社会共治,形成整治合力,在搞好运动战、闪电战的同时,打好阵地战、持久战,不断完善保健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全力做好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监管工作。同时,通过开展保健食品经营诚信示范店创建活动,推动保健食品经营者规范合法经营,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耿永坤】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