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几点的建议》第99号的答复
马献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几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市的电梯拥有量迅速增加,各类电梯品牌相继进驻葫芦岛,电梯安装维保单位越来越多,电梯的监管难度也越来越大。为了保障全市电梯的安全运行,我局实施了很多举措:
一、严格监管电梯维保单位
要求各电梯安装维保单位认真对照《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自查本单位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按已建立的电梯评价体系标准开展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与业务素质。
凡电梯维保单位必须有固定办公场所、固定联系电话、固定持证维保人员、相应规章制度,保证本单位能够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半个小时。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切实保证电梯的安装质量和运行质量,严禁通过减少维保次数和降低服务价格、维保质量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
禁止各维保单位向无资质许可的单位、个人提供资质许可证及《电梯(扶梯)维护保养合同》格式合同、《电梯维护保养记录》等,一经查实将暂停许可资格。
今年,通过继续开展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工作,严格检查维保单位资质、固定人员、固定场所、规章制度等条件,若不符合,将不予登记,立即退出葫芦岛市场。同时,将加强对电梯安装维保单位(包括外地驻本地的电梯维保单位)的日常监管与安全监察,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将暂停安装维保资格。另外要求各维保单位签订开展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保证书,规范电梯安装维保市场,限制恶性竞争。
二、强化电梯安全知识宣传
造成电梯故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用户缺乏电梯安全知识,不当使用甚至违规操作是重要原因之一。为加大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市市监局创新方式,多措并举,坚持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电梯安全知识宣传等系列活动,通过活动现场设置咨询台和宣传展板,发放《电梯使用安全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消除居民电梯认识误区和恐慌,取得了良好成效。
下一步我市还将通过开展电梯安全周,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电梯的正确乘用方法,不断提升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引导大家安全乘梯、文明乘梯,形成“知应急、学应急、懂应急、会应急”的安全氛围,提高公众对电梯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电梯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电梯责任保险
今年,省局对开展电梯责任保险等工作已经做出部署,我局将按照省局要求大力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工作。
电梯责任保险制度是电梯监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市将借鉴已经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地区的成功经验,充分调动保险公司及保险经纪公司、物业公司、维保单位积极性,广泛开展电梯责任保险试点。
四、升级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服务功能
我市已经运行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一年时间,通过平台实施电梯管理和救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我局将引导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主动扩展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应用范围,提高电梯智能监管覆盖面,实现全市在用乘客电梯全覆盖,保障重点时段电梯安全运行。
五、推进老旧电梯大修改造更新
全市将建立安全评估机制,组织电梯使用单位建立老旧电梯台账,对老旧电梯进行安全评估。与市住建部门联动,明确依据安全评估结论动用维修资金的程序和维修资金缺失电梯大修改造更新的筹措机制,推进老旧住宅电梯大修改造更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