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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监督管理分局

来源:企业监督管理分局 发布时间:2024-08-08

承担市本级登记注册市场主体的登记事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市本级登记注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监管和组织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按照登记管辖范围负责对市场主体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超过法定期限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工作,按照“谁登记、谁监管”的原则,负责因行政审批等原因的相关证照吊销工作。拟订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秩序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规范维护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开展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及信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市场联合整顿工作。

【责任编辑:耿永坤】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