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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

来源:葫芦岛市检验检测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08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检验检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检验检测有关理论、技术及法规的研究;提供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为政府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二)负责开展有关行业产(商)品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开展计量器具、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检定等工作。

 

(三)负责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监)测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开展产品质量相关标准、设备能效、检验检测等方面的测试工作;负责推广普及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方式。

 

(四)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药物滥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相关事件的监测、评价、调查、收集、核实、分析及上报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承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各种监督检验检测工作,配合开展产品质量合格率抽查的检验检测工作。

 

(六)负责开展有关领域检验检测相关技术指导及业务培训;承担检验检测方面有关标准的培训及宣传工作。

 

(七)负责开展有关领域产品质量信息测报工作。

 

(八)负责开展标准查询、应用及标准化的推广工作。

 

(九)承担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相关服务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服务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维护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产业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承担个体劳动者党组织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十一)负责市场监管系统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与维护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429-3187025)

 

二、内设机构

 

(一)党群工作科(电话:3187188)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干部年度(绩效)考核、日常管理、培训、劳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综合科(电话:3187011)

 

负责文字综合、实绩考核、会务、网络维护、办公用品采买及日常管理维护、车辆管理、来访接待、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

 

(三)计财科

 

贯彻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中心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对各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处置、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负责承办各类合同经费的审核、预算、控制结算等工作。

 

(四)药械化安全监测科

 

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预防接种疫苗不良反应(事件)信息收集、核实、分析、初步评价、汇总、上报和反馈,负责药物滥用信息收集、上报、统计工作;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等品种不良事件的重点监测工作;组织和参与对全市相关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参与本市辖区内严重、突发事件死亡病例和集中趋势病例的调查、分析和再评价;承担国家监测网络平台在本市辖区内推广和使用工作。

 

三、分支机构

 

(一)葫芦岛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负责计量科学的理论及技术法规的研究工作,负责国家计量基准的保存、维护和使用工作;负责全市量值传递和计量标准的研究测试工作,负责计量器具的标准、检验、检测、检定等工作。

 

(二)葫芦岛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负责全市范围内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首次检验、监督检验或安装监检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等工作,开展特种设备有关节能、环保措施的研究与测试等工作,开展锅炉能效测试、危险品常压罐车检验等工作。

 

(三)葫芦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负责产品和商品质量监督检验,企业新产品开发、生产的鉴定检验以及优质产品的鉴定检验,争议产品的仲裁检验,有关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产品的委托检验,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发证检验,承担省、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等工作。

 

(四)葫芦岛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负责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风险监测及委托检验工作,负责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等方面的科研工作,负责对全市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检人员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五)葫芦岛市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负责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负责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负责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六)葫芦岛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服务中心

 

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维护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产业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七)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负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所属单位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与维护,提供信息保障和技术支持。协调各分支机构获取相应专业资质(资格)证书,协助各内设机构做好技术档案、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各内设机构做好技术档案、业务培训工作,建立、维护全市统一信用代码数据库。

 

【责任编辑:耿永坤】  【关闭】 分享到: